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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猴奋起千钧棒
——淮安两级法院元旦春节集中执行活动侧记
作者:赵大为 韩宝燕   发布时间:2016-02-23 16:18:28


    江苏淮安,是《西游记》诞生的地方。连日来,淮安两级法院的执行人员发扬“金猴奋起千钧棒”的精神,对涉民生案件开展了集中执行活动,在猴年元旦春节期间向全市人民送出了这样一份“红包”:集中执行行动2个多月,执结案件1162件,执行到位标的1620.53万元。

  踏破坎坷:千里奔波、凌晨行动、风雪无阻……一言一行体现为民宗旨

  “没想到,躲来躲去还是没躲过去……”被执行干警从安徽带回淮安的李某垂头丧气地对执行干警说。

  2016年1月份,清河法院得知“老赖”李某不久前回家一趟,经查询,发现李某在安徽地区生活。1月26日,执行法官驱车来到了安徽,在凌晨5点钟将李某堵在了居住处,随即被带回淮安。

  元旦春节期间,被申请执行人可能会和家里联系甚至回家探亲,淮安两级法院加大执行力度,仅利用执行指挥中心快速反应平台就开展凌晨执行等突击执行行动79次,让不少常年未结案件得到执行。

  2015年12月,金湖法院第一次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林某已经收割存放在场地上的30万斤稻谷时,因涉及债权人较多,遇到其他债权人的激烈阻挠,被迫撤离。为了尽快变卖已快变质的稻谷,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执行局前后两次在当地召开债权人代表会议,向债权人做法律释明和疏导工作。最终,大部分债权人均愿意配合法院执行,金湖法院于2016年1月14日将30万斤稻谷强制执行完毕。

  棒舞千钧: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一招一式打出法律尊严

  “春节了,你看看多少人不远千里回家看看父母亲,你却迟迟不履行法院判决,将自己的老父亲挡在家门外,按照法律规定,现在决定对你采取拘留措施!”2月5日,淮安市淮安区法院执行干警对徐某宣布。

  原来,徐老先生的儿子徐某不肯赡养老父亲,对法院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的判决也置之不理。2015年10月,年老多病、腿行动不便的徐老先生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儿子将一间房屋给自己居住。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劝说都没有结果。

  临近春节,执行干警们再次登上徐某的家门,希望借助传统节日的机会唤醒徐某,让老先生过一个安稳的春节。不料,无论是法院执行干警的情理法劝说还是周围乡亲们的齐声谴责,徐某都是一副毫不在乎的样子。执行干警经合议决定对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并处以罚款。一听自己要被关起来过年,徐某顿时慌了神,表示愿意立刻履行义务,希望能给他机会认识到自身错误。

  活动开展以来,淮安两级法院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共拘传41人次,拘留61人,将976人纳入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火眼金睛:庭审一句话成为突破口、查控划系统快速结案……一举一动赢得群众称赞

  “说真的,我们自己都没想到这么顺利就拿到钱!”2015年1月26日,清河法院法庭内,黄学军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

  2015年,黄学军等十五人与淮安某置业公司、南通某建设公司、陈某因劳务合同纠纷打起了官司,后来在清河法院法官主持下达成调解,约定陈某一次性支付黄学军等人劳务费230298元;南通某建设公司在陈某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给付责任;淮安某置业公司在南通某建设公司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给付责任。但是陈某等均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黄学军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查,被执行人陈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两家公司抓住调解书中“工程款范围内”的字眼互相扯皮,均以工程尚未验收完毕为借口,称在工程结算审计之前无法得知具体欠付数额。

  清河法院承办人仔细研究了本案审理卷宗,在庭审笔录上发现这么一句话:淮安某置业公司在庭审中认同欠付工程款达百万以上。这个款项已远远超出本案标的!清河法院据此对淮安某置业公司名下存款进行了扣划,该案顺利执结。

  此外,淮安两级法院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在元旦春节执行活动期间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点对点”、“总对总”查控平台,查询到财产1173万元,涉及案件1505件。

  2016年2月15日,年后上班第一天,开发区法院执行局就收到了唐某送来的锦旗,上书“法院工作暖民心 快速执行显法威”。

  该案承办人利用市点对点查控平台、省查控平台和总对总查控平台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在银行有存款,执行干警立即赶往财产所在银行,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采取扣划强制措施,将银行存款扣至法院执行款账户。该案件从立案到拿到执行款,仅仅用了不到十天的时间。

  扶贫济困:发放救助金、开设绿色通道……一点一滴汇成冬日暖流

  在领取单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开心地数着手中的钞票,大声地向家人报告……这是腊月26号,淮安市中级法院在盱眙县马坝镇农民工工资集中发放现场的场景。当天,全市有1346位农民工从法官手中接过的工资款达一千多万元。

  元旦春节执行活动中,淮安两级法院普遍开设涉民生执行绿色通道,保证涉民生执行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尽快给付,在严厉打击“老赖”行为的同时向涉及282起案件的285人发放救助金148.36万元。

  洪泽县岔河镇张某就是其中一位。2006年,在路边行走的张某被陈某驾驶的微型普通客车撞伤,颅脑受伤、颈椎骨折,右上肢损伤后遗症构成交通事故二级伤残。法院依法判决陈某赔偿12万元。陈某将已经损坏的肇事车辆折价2万元抵偿给张某后便外出打工,长期下落不明,2007年3月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却始终未能查到陈某存款和其他财产。期间,法院接到群众举报陈某在苏州打工,通过公安查询暂住人口信息得到了具体住址,但是执行人员赶到苏州后发现该住所已是人去楼空。雪上加霜的是,2014年张某被诊断患有直肠癌。治病要紧,在法院积极协调下,洪泽县政法委一次性救助60000元。张某同意放弃部分执行款,用这笔救助资金安心住院治疗。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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