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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法英模榜”展播 时代楷模孙波榜上有名
发布时间:2016-04-15 09:07:13


    本网讯  “讲述政法故事、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政法好声音、传递政法正能量。”4月13日,由人民网、中国长安网主办,新闻网站和新媒体共同参与,全国百家网站“政法英模榜”展播活动正式启动。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法官孙波榜上有名。

  据介绍,参加此次展播活动的英模,是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系统涌现出的、受过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典型中择优推荐出来的候选个人和集体。截至4月12日,各地各部门共推荐先进个人219人、先进集体77个,总计296个集体和个人。其中,法院系统先进个人47名,先进集体18个;检察院系统先进个人49名,先进集体15个;公安系统先进个人80名,先进集体21个;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39名,先进集体19个;政法委系统先进个人4名,先进集体4个。他们中既有在关键时刻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的人民卫士,也有在日常工作中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既有具有较高法律专业素养、依法办案、维护司法公正的法官、检察官,也有服务人民群众、为百姓排忧解难的基层干警;既有事迹突出、感人肺腑的先进个人,也有作风顽强、团结拼搏的英雄群体。

  2家部委网站、20家中央新闻网站、11家中央政法网站,42家地方新闻网站、11家商业网站和14家新闻客户端与微信公众号参加此次展播活动。

  孙波先进事迹:

  孙波,男,41岁,蒙古族,中共党员,法律本科学历,现任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曾先后获得省政法委“秋风行动”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市政法委先进政法干警、鹤岗市中院先进个人、市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2012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为宣传先进典型事迹、为全省政法干警树立学习榜样,2013年12月2日,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作出《关于开展向孙波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2014年10月,中央政法委作出《关于学习宣传孙波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中政委〔2014〕37号),要求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认真组织开展向孙波同志学习活动。为贯彻落实中政委《通知》精神,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将中政委《通知》予以转发,并就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提出具体要求。

  孙波同志1995年考入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2003年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他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始终把办好案件、办成铁案视为天职,潜心钻研审判业务,不懈追求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的提高,是鹤岗市两级法院公认的刑事审判业务专家。多年来,他先后参与审理刑事一、二审案件1800余件,在他主审的410件案件中,没有超审限案件、没有被改判案件和上访缠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98%。2010年,鹤岗中院新班子组建后,发现刑事审判庭积压了一批案件,党组立即成立了清理积案攻坚组,要求4个月内全部结案。由于孙波同志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被中院借调到刑庭负责审理这批积案。为了尽快审结积案,他每天早来晚走,加班加点,白天开庭,晚上阅卷,甚至连续20多天住在单位,每天由妻子给其送饭。

  为了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他和抽调的攻关组同志经常不辞辛苦地去调取、核实证据。当时庭里没有交通工具,他经常是自己掏钱打车外出办案。每天穿梭于法庭、办公室和看守所之间,仅用3个半月时间就高质量地审结了66件积案。他先后审理的轰动全国的“白玉库、王剑波等人雇凶杀人案”,“李庆波、孙志强集资诈骗案”,省法院指定审理的哈尔滨市“郑志起私分国有资产案”,原省国资委副主任“乔洪涛受贿、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等30多起在社会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均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特别是2008年底,李庆波等人非法集资诈骗案,由于涉及受害人2600多名,涉案资金7亿多元,案情复杂疑难,受害人到处上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他不畏艰难,勇挑重担,不顾身体有病,主动承担了这起案件的审理,先后审查卷宗400多本,起草各种汇报材料和审理报告近20多万字,仅用两个月的时间,就依法公正审理了此案,受到地方党委的高度赞誉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孙波同志不懈追求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的提高,十几年如一日,不管工作多忙,不管身体多差,始终坚持学习。他根据鹤岗市矿难多发的实际,多次深入矿区进行调研,形成了多篇调研文章,在全国法院《审判研究》上发表。2006年12月,省法院推荐他到北京参加了全国人大、最高法院等部门联合召开的专题研讨会,会上,他积极发表意见,部分意见被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所采纳。先后成功主审了全省第一起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案件、全市第一起私分国有资产案件。他还经常到学校为学生上法制课,为办事处、企业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做好未成年犯的帮教工作,他建立了回访档案,定期了解少年犯生活情况,及时与学校、家庭沟通,共同做好帮教工作。多年来,他帮助未成年被告人重返学校21人,其中9人考上大学。在自己的家庭生活并不宽裕的情况下,还多次资助家庭生活困难的失足未成年人,这些青少年都感激地称他为“法官叔叔”。由于他长期忘我工作、学习,身体严重透支,有病一拖再拖,不去医院治疗,终因劳累过度,致使双肾衰竭。

  2011年以来,经两次换肾手术均未成功。现在,他靠三天做一次透析来维持生命。在治病过程中花费医疗费90余万元,鹤岗市两级法院曾为其捐款7万多元,其妻子单位也捐款3万多元,但大部分费用还是靠向亲朋好友的借贷,就目前他每月还需要自己承担医疗费用1500余元。可他从没向组织伸手张口添麻烦,而是仍然坚守在审判岗位上。今年年初,他在审理鞠海波等9人犯罪团伙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一案时,考虑被害人、被告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和家属均在外地的实际情况,他克服了身体虚弱、难受,硬是坚持从上午9点一直开庭到晚6点,双方当事人的家属十分感动。他曾对身边的同志说:“不知道我明天还能活多久,但我还是要办好今天的案件。”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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