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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瓦提检察院参加高检院远程教育学习
发布时间:2016-05-16 09:18:07


    本网讯(张廷贵)  5月13日上午,新疆阿瓦提县人民检察院组织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的干警参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安排的“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人员远程教育培训”,院分管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的副检察长,以及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等部门的负责人及其他干警参加教育培训。

    远程教育培训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宋寒松主持,他对检察系统职务犯罪预防侦查预防部门的干警提出四点希望,一是要认真学习、统一认识。二是要坚决贯彻、迅速执行。三是要转变观念、主动适应。四是动态把握、加强指导。

    远程视频教育培训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四局副局长韩耀元授课,他从五个方面讲授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他指出司法解释通篇体现了依法从严惩治腐败的精神。一是从《解释》制定的背景、过程、意义做了讲解。二是从严密刑事法网,针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对犯罪构成要件作出扩张性解释,强化法律适用的针对性,严厉追究贪污、受贿犯罪行为。三是贯彻执行《解释》过程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主要是严格刑罚适用,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确定不同职务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统筹解决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的标准掌握。四是对《解释》 理解适用。司法解释进一步扩大了对腐败犯罪的经济处罚力度,对贪污贿赂犯罪规定了远重于其他犯罪的罚金刑判罚标准,并强化了赃款赃物的追缴,对贪污贿赂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一追到底,不设时限,永不清零。为依法从严惩治贿赂犯罪,司法解释将贿赂犯罪的财物,由货币、物品扩大为以货币结算的财产性利益,如房屋装修、债务免除、会员服务、旅游等。五是办案过程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对刑法“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也作了扩张解释,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财物,事先虽未接受请托,但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司法解还对国家工作人员“身边人”的贪污受贿犯罪作出明确规定,并且规定将贪污、受贿赃款赃物用于公务或者社会捐赠的,不影响犯罪认定。司法解释还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同时滥用职权损害国家人民利益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一律实行数罪并罚。

    视频会议结束后,该院副检察长对本院反贪局、反渎局、预防科提出了几点要求,反贪局、反渎局、预防科作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先锋队和排头兵,更应当增强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应当带头认真学习掌握办理贪污贿赂案件最新司法解释规定,一定要是要提高认识,发扬“钻”的精神,坚持由表及里,既要掌握条文内容,又要准确领会司法解释精神实质及立法本意。



责任编辑: 田宇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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