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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通报全区法院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情况
发布时间:2016-06-24 11:27:13


新闻通气会现场。

    本网讯(刘运琦)  6月23日下午,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向新闻媒体通报2015年度以及2016年上半年全区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有关情况,并发布4起典型案例。自治区高院新闻发言人于会堂通报了审理毒品案件基本情况,刑一庭副庭长吴冰介绍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于会堂介绍,2015年,全区法院受理一审毒品犯罪案件共计1877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1274件1438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341人,重刑率为23.71%。2016年的1至5月,全区法院共受理一审毒品犯罪案件801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479件588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150人,重刑率为25.51%。

    近年全区法院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的数量呈递增之势,其中涉及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等罪名的案件比例较高。涉案的毒品种类中,甲基苯丙胺已有与传统毒品海洛因并驾齐驱之势、在毒品案件中占有相当比重。

    吴冰表示,毒品犯罪案件中,累犯、再犯,有组织犯罪问题较为突出。一些曾因毒品犯罪被判处刑罚的被告人,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又实施毒品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目前,重大案件共同犯罪情况较普遍,货主往往“幕后”指挥,指示“马仔”实施贩卖、运输等行为。

    面对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全区各级法院秉乘依法严惩原则,重点打击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以及毒枭、职业毒贩、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并重视运用罚金、没收个人财产等财产刑,同时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配合来加大追缴毒资和财产刑执行力度,以期在经济上剥夺毒品犯罪分子再犯的可能。

    据悉,全区各级法院从新疆地区禁毒斗争实际出发,今后开展打击毒品犯罪工作中将通过加强培训和指导来提升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水平,确保相关法律贯彻实施到位,实现“精准打击”。如:自治区高级法院已于近日举办了“全区法院刑事审判培训班”,专门对毒品犯罪案件审理进行辅导。乌鲁木齐市、塔城地区中级法院等也都举办了刑事专题培训,对毒品案件审判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了探讨。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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