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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检察院“三强化”严打犯罪提高群众满意度
发布时间:2016-10-18 13:29:48
本网讯(杨鸣莉) 今年以来,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及重大决策部署, 结合 “两学一做”、“三强三铁”学习教育,采取多项举措提升公众安全感和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 切实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扎实推进“双提升”工作。 一是强化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加大打击犯罪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今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案件89件112人,其中侵犯人身权利案件20件25人,侵财类案件30件40人,毒品案件12件13人,破坏环境资源案件7件11人。提起公诉132件167人。严格依法办案,用足用好法律,依法从严惩处不法分子,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无错捕漏捕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地区的治理防范、刑释人员帮教、青少年犯罪预防、禁毒等各项工作,深入到县职业技术学院、县高级实验中学开展法制教育2次,派出检察干警开展治安巡逻82人(次),切实加强安全防控。 二是强化立案监督,增强司法公信力。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的着力点,着重解决执法不严的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心,该院切实做好立案监督工作。特别针对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等领域的犯罪进行立案监督。今年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件3人,得到法院有罪判决的9人,有力打击该领域的各类犯罪。 三是强化侦查监督,规范司法办案行为。办案中增强意识,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确保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今年以来,向侦查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口头纠正15次,纠正侦查机关在执法办案中出现的违法行为,保证案件质量。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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