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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法院“大联调”和风细雨化干戈
发布时间:2016-10-20 16:34:51


    本网讯(邬凯)  近日,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召开了一场特殊家庭会议,临河区法院法官组织当事人家族宗亲、司法所调解员和村干部等几方,成功促成了年逾古稀的胡老太诉其三个儿子赡养纠纷一案当场和解。

  家住临河区新华镇的胡老太从2004年起就一个人寄住在敬老院里,多年来靠着低保金度日。不久前老人得病住院花光了她所有的积蓄,尚有1万多元的医药费没有着落,生活一下子陷入困境,三个儿子却不肯承担赡养费用,不得已一纸诉状将三个儿子一起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医疗费、赡养费等1.2万元。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陈龙在走访调查时了解得知,因胡老太长期住在敬老院,三个儿子对老人的赡养问题一直未达成共识,兄弟间分歧较大、积怨过深,一家人因此形同陌路。

  10月12日,陈龙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和司法所调解员、村干部及当事人部分宗亲长辈围坐在一起,围绕双方矛盾分析利弊,最终促使双方和解,三个儿子履行了作为子女的赡养义务,胡老太当庭撤回了对三个儿子的起诉。

    面对农村中越来越多的家事纠纷大量涌入法院,如何能快速有效地化解这些矛盾?临河区人民法院主动引入矛盾双方都认可的村社长、宗亲长辈等第三方参与调解,形成法官讲法,村社长、亲戚邻居说理的情理法有机结合的“大联调”格局,让大量类似于老人赡养、夫妻离婚、邻里纠纷等“家长里短”的社会矛盾得到快速化解。

  近年来,临河区法院在原有的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三方联调”的基础上,不断扩大联调范围,构建民商事纠纷的“大联调”格局,实现了诉调对接工作的多元化。一是参调力量多样。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主动邀请双方当事人亲属、农村中威望较高的长者、人民陪审员、基层调解员、村委会干部等共同参与,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创造良好氛围促进案件的调解,促成“案结事了”。二是调解贯穿全程。将调解理念贯穿诉讼全过程,“端口”前移,庭前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的同时,即时向当事人了解案情,进行调解;庭中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了解双方的矛盾焦点,及时邀请当事人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参与,实行逐环节、多层次调解,力争实现息诉止争。三是调解方式灵活。在调解方式上务求“春风化雨”,有“逐步递进”式的法律引导,有“趁热打铁”的及时调解,有钝化矛盾的“暂缓处理”,还有将心比心的“换位思考法”,举一反三的“案例对照法”等方式,强化法理、情理、道德教育,力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临河区法院新华审判团队张永和审判长说,农村中很多涉及家庭、邻里纠纷的民事案件,单纯的一纸裁判,往往很难及时做到案结事了,邀请当事人的亲戚长辈和有名望的村干部参与,采取家庭会议的形式边聊边调,既兼顾家庭成员双方的合法权益,又维系家人、邻里之情,更有利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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