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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拒执被拘留 移送公安立案侦查
作者:谌丽   发布时间:2018-04-27 14:49:32


向某被司法拘留。

   4月26日下午四点,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以故意转移财产、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为由,对县地税局干部向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2016年,向某先后向莫某某借款共计50000元,均约定月利率1.5%,借款到期后,莫某某多次讨要借款,向某仅支付部分利息,为此,莫某某诉至南县人民法院。2017年12月1日,南县人民法院判决向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莫某某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但向某仍未还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南县法院依法向向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承办法官要求向某报告所在单位工资卡号,向某遂提供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两张工资卡号,然而经法院查实,该工商银行卡号不存在。除此以外,为了转移财产,向某在明知判决书已经生效并且进入执行程序的情形下,还将农业银行卡内的工资转走,导致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无法执行。为此,法院执行干警多次电话传唤向某到法院履行义务,均被向某拒绝。

  4月26日上午,执行干警一行来到南县地税局,工作人员表示向某今日在扶贫点,执行干警于是又到该扶贫点,然而也未找到向某,执行干警再次电话传唤向某到庭履行义务。下午3点,向某来到法院,执行干警耐心对其释法明理,但向某依然拒绝履行,且对虚假报告财产、转移财产行为没有丝毫悔意。

  鉴于向某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向法院虚假报告财产,且故意转移财产,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执犯罪,法院随后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向某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本应是遵纪守法的模范,但其行为却树立了反面典型。2018年以来,南县法院将具有公职身份的被执行人作为执行攻坚重点,在执行过程中,不论其属于什么单位,担任什么职务,一律一视同仁,坚决打击拒执行为,截至目前有3名公职人员因拒执被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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