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正义的法槌在大山敲响
作者:杨青   发布时间:2018-07-11 14:24:31


庭审现场。
当庭宣判。
  炎热的夏季,云南省盐津县豆沙镇石门村在持续高温的天气里变得行人稀少,几乎没有村民愿意在这酷暑天出门。7月10日,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打破了寂静的山村。盐津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在大山深处拉起阳光司法的横幅。火辣辣的太阳炙烤着大地,丝毫没有影响老百姓的热情。在场的老百姓有的出力,帮忙挂上了国徽;有的抬出了自家的桌椅板凳,充当审判席,一场别开生面的巡回审判就这样开始了。

  这次开庭的除了两起农村常见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之外,还有一起是状告亲生女儿要求给付抚养外孙女的劳务合同纠纷。原告华某是豆沙石门村人,72岁高龄,却长期因为土地边角与周围四邻产生纠纷,不仅如此,和自己的亲生女儿也经常为了琐事闹上法庭。通过庭审调查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查明,原告华某在没有取得争议地权属和没有取得土地权属证书的情况下,捏造两案的被告侵占其土地经营权的事实,将无辜的同村村民告上法庭,是一种影响四邻团结的不良之风,更是一种烂诉的行为;无独有偶,原告华某在长期得到女儿汇钱回来使用的情况下,虚构女儿没有支付自己抚养外孙女的费用,要求女儿支付84000元劳务费,将亲情践踏在金钱之下。承办法官根据法律规定,当庭驳回了原告上述三案的诉讼请求。

  “闭庭!”随着三案的法槌声刚落,群众报以掌声与欢呼声:“好,判得好!这才是公平正义!”“辛苦法官了,到我们这大山里开庭,服务真好!”“电视剧里的法官,到我们农村来了,你让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庭审结束后,法官还结合老百姓提出的问题,分别向在场的群众解答,并告知在场的群众如何在土地流转、调换过程中,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近年来,盐津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宁可法官多跑路,不叫百姓多跑腿”的司法便民理念,深入乡村,结合农村实际巡回审判,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打通了司法为民、便民的“最后一公里”。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8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