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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现“真金白银” 福安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款2100万
发布时间:2018-08-03 14:52:22


发放执行款。

  “全省法院‘亮剑八闽’集中执行统一行动现在开始!”8月1日上午9时许,随着福建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洪祥的一声令下,福建全省法院集中执行统一行动正式开始。在本次行动指挥长、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的指挥下,参加集中统一行动的全省各级法院兵分多路,强势出击,掀起“亮剑八闽”百日决胜执行攻坚高潮。

  本次行动中,福安市人民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款2100多万元。福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晓明参加行动,现场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见证。

  在现场,福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世平为11个案件10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共计2104.61万元。其中涉金融案件5件,发放金额1983.6万元,涉民生案件4件,发放金额106.43万元,其他案件2件,发放金额14.58万元。现场通过现金发放121万元,其余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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