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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钟审结刑事案件 乌兰浩特法院当庭宣判5名被告人
作者:王秀莲 王利民   发布时间:2018-08-03 15:02:42


庭审现场。
  近日,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牵头组织政法部门召开“刑事速裁程序实施细则(草案)”研讨联席会。旨在就乌市法院草拟的《刑事速裁程序实施细则(草案)》(下称《细则》)的具体内容进行商讨,以达到优化司法资源、简化办案程序、提高案件质效,共同推进实施刑事速裁工作的目的。据悉,《细则》中明确规定了开展刑事速裁工作的法律依据、适用原则条件、公检法司各政法部门办案职责和期限要求、被告人权利义务等具体内容。

  在联席会召开之前,乌市政法各部门有关人员现场观摩了法院运用速裁程序集中审理的5起刑事案件。30分钟内5起案件审结,5名被告人被当庭宣判,平均6分钟审结一案。开庭后,鉴于被告人当庭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适用刑事速裁程序,法庭省去了法庭调查和辩论环节,在被告人发表最后陈述意见后,予以当庭宣判。

  据案件主审法官吕大伟介绍,“刑事速裁是乌市法院深入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探索,集中审理的5起案件均为危险驾驶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符合运用刑事速裁程序进行审理的条件,被告人均同意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这样即有利于提高办案质效、节约审判资源,也有利于被告人悔罪认罚、回归社会。”

  联席会上,政法各部门对法院运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推进简案快审,提高司法效率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乌市法院刑一庭庭长王秀莲表示,开展刑事速裁工作是推进司法配套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促使司法资源得到更合理配置,下一步要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结合,要进一步落实案件的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提高案件质效。推进刑事速裁工作需要公安、检察、司法等政法部门在市委政法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切实做到快侦、快诉、快审、快执,实现程序上从简从快,实体上宽严相济。政法各部门有关人员在听取法院起草的《刑事速裁程序实施细则(草案)》后,针对《细则》中有关办案期限、案件移送、调查评估、简化文书等具体事项进行了重点研讨。

  乌兰浩特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卢巍,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韩向才、公诉科科长翁兴元、批捕科科长徐明,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刘晓民、刑警大队队长王昆、交警大队队长林浩、副大队长郑利辉,市司法局副局长陈丰、社区矫正大队队长崔永吉,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翁兴文、刑一庭审判员刘春刚等人现场观摩庭审并参加研讨联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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