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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立新等23人涉黑案在黑龙江高院二审公开审理
发布时间:2018-10-10 11:34:10


庭审现场。朱丹钰 摄
    黑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甘荣坤,省法院院长石时态,省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等旁听庭审。朱丹钰 摄

  10月9日,黑龙江省农垦中院一审审理的被告人郭立新等23人涉黑一案,在黑龙江高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黑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甘荣坤,省法院院长石时态,省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及省扫黑办、各政法单位有关领导同志,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家属以及媒体记者、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黑龙江省农垦中院一审判决认定,自2009年起,被告人郭立新、郭双喜(二人系兄弟关系)分别以隆发公司和盛达车队为依托,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工作人员纵容下,非法控制、垄断农垦红兴隆局直地区、友谊县境内粘碱料矿开采、运输、销售市场,逐步形成以郭氏兄弟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王金山等4人为骨干成员,被告人刘超等7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09年至2014年间,该组织共非法聚敛钱财2300余万元,实施故意杀人犯罪2起(致3人死亡)、非法采矿犯罪1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1起、寻衅滋事犯罪3起、故意伤害犯罪1起、盗窃犯罪1起,暴力性违法事件12起,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影响恶劣。黑龙江省农垦中院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郭立新死刑,被告人郭双喜、张成友死缓并限制减刑,被告人王金山等20人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郭立新、郭双喜、张成友等13人不服,上诉至黑龙江高院。

  该案将择日公开宣判。



来源: 黑龙江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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