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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县域首例涉恶案件
作者:康帅   发布时间:2018-12-13 14:32:27


庭审现场。

  为更好地履行人民法院的职能,依法惩治黑恶势力犯罪,12月12日上午10时,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伟、黄某杰、彭某宇涉嫌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廖某相、张某静涉嫌抢劫罪一案。

  该案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帅团结担任审判长组成七人合议庭,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卫华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并邀请了十余名市、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旁听,县电视台对庭审进行全程拍摄报道,助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攻势。

  为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帅团结开庭前认真阅读案卷,熟悉案情。庭审中,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帅团结有条不紊地把握庭审节奏,引导控辩双方紧密围绕指控犯罪事实和罪名充分开展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由于该案案情复杂,涉案人数较多,合议庭决定该案择期宣判。

  此案作为该院依法审理的首例扫黑除恶案件,为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敲响了第一锤,有力地震慑了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帅团结表示,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切实审理好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依法准确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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