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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铁路法院为民营企业追回1356万元案款
发布时间:2018-12-13 14:35:47


发放案款。

  近日,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涉民营企业案件,为该企业一次性追回了全部案款1356万元,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12月12日,佳铁法院举行了执行案款发放仪式,佳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永杰与执行局副局长唐洪武为企业代表现场发放了执行案款。

  申请人北京某建筑设计公司申请执行鹤岗市某政府单位拖欠设计费纠纷一案,因长期未能执行到位要求异地执行,今年8月上级法院将案件交由佳铁法院继续执行。佳铁法院接到案件后,执行干警迅速启动执行程序,认真分析案情,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全面调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责令其主动履行义务。同时,多次约谈被执行人单位负责人,积极做被执行人工作,却沟通无果。为了有效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在查明被执行人在鹤岗某银行有存款后,执行干警立即赶赴鹤岗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进行扣划,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及时执行,充分保障了民营企业权益。

  申请人对佳铁法院的执行工作给予充分认可,在领取执行案款后,当场给执行局送上了写有“秉公执法、执行高效”的锦旗和一封深情的感谢信,表达对法官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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