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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法院对强奸犯韦明辉执行死刑
作者:雷光武   发布时间:2019-03-04 15:12:02


庭审现场。

  3月1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丹寨县对死刑罪犯韦明辉执行死刑;当天,还对被告人吴兴国、王显珍故意杀人一案进行宣判。按照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丹寨县法院成功协助州中院对这两起案件开展宣判、执行活动。

  2月25日,接到州中院关于韦明辉强奸案执行死刑通知后,丹寨县法院立即向县委政法委报告,县委政法委书记王敬德同志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立即主持召开了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工作部署会,对执行死刑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同时,鉴于被告人吴兴国、王显珍故意杀人一案社会影响大,丹寨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并抽调干警负责该案宣判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扩大重大案件对当地人民群众法制教育效果,丹寨县法院协调相关乡镇和单位,通知了相关被告人所在地群众近百人参加了这两个案件的宣判活动。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通过该院牵头,以及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民政局的积极配合下,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为进一步推进丹寨县平安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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