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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法院公开宣判恶势力团伙犯罪案 4被告人获刑
作者:周剑峰 邹美娟   发布时间:2019-05-05 15:00:56


被告人出庭受审。
庭审现场。

  近日,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叶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官某有期徒刑五年;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判处徐某有期徒刑四年;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傅某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7年8月,叶某、官某、傅某以未还清欠款为由,到被害人夏某家中利用言语威胁、恐吓等软暴力手段迫使其交出5000元钱款。2017年10月,叶某、傅某以未归还欠款为由,伙同姜某(另案处理)和夏某(另案处理)脱掉被害人肖某的衣服并将其浸入水中,后将其带回公司,直至第二天肖某家属报警,肖某才被带出公司。2018年3月,叶某以平某(另案处理)未经其同意开设赌场为由,纠集官某、傅某、徐某对平某及参赌人员汤某进行殴打,并拿走赌场赌资现金一万余元。另查明,徐某于2017年8月参与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2018年8月,叶某在其租住房屋的地下室内,伙同被告人郑某、尹某开设赌场,被查封前该赌场共盈利十万余元。

  该院认为,以叶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在城区范围内实施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地指导意见》和江西省四部门《办理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应认定为恶势力,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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