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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集中宣判4起涉毒案件 5人获刑
作者:黄丽丽   发布时间:2019-06-26 13:52:57


5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2019年6月24日上午,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开展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4起案件的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各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至4000元不等。

  2018年10月20日19时许,涂某向被告人李伦福求购毒品“神仙水”,并通过微信将400元人民币转给李伦福。李伦福又向其好朋友被告人蒙登雄求购,通过微信将400元转给蒙登雄。同日22时许,二被告人在港北区建设路一家商场东侧楼梯口处将一小包毒品“神仙水”贩卖给涂某。同日23时许,涂某再次向李伦福求购396元人民币的毒品“神仙水”,并通过微信转了396元给李伦福。李伦福以同样的方式,通过微信转了388元给蒙登雄,后二被告人一起在商场地下停车场入口处将一小包“神仙水”贩卖给涂某。刚交易完毕就被公安民警查获,民警从涂某身上缴获一包“神仙水”(净重1.15克)。经鉴定,从上述被缴获的“神仙水”中检出MDMA。最终,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蒙登雄、李伦福有期徒刑一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2019年2月17日21时许,被告人张建青以人民币500元的价钱在港北区一家酒吧门口向黄某贩卖1小包毒品“K粉”。次日15时许,张建青以人民币1000元的价钱在一家酒店向黄某贩卖1小包毒品MDMA和1小包毒品氯胺酮,并与黄某共同吸食,随后被民警抓获。民警从张建青的车内缴获2小包毒品MDMA共计1.42克。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张建青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另外2起案件中,被告人李竞光、郑德荣因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今年以来,港北区人民法院着眼于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了毒品犯罪的上升势头。截至6月24日,该院共受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36件(同比下降60%),涉案人员44人,结案31件,判处罪犯38人,结案率达86.11%,其中判处三年(含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37人。

  从审判情况看,今年以来,该院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从犯罪主体的年龄结构来看,以青年为主,年龄在20岁到54岁之间;二是从犯罪主体的文化程度来看,大多数文化程度较低,仅有1人为高中文化程度,其余均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三是从犯罪主体的身份职业来看,无业人员、农民的占比较高,其中无业人员为24人,农民为9人;四是从毒品类型来看,涉案毒品主要以传统毒品海洛因为主,净重总计159.66克,还有少量的甲基苯丙胺、氯胺酮和其他毒品;五是从涉案罪名来看,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居多, 占31件38人,分别占毒品犯罪案件总数、人数的86.11%和8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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