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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不慎烧毁84户农户房屋 龙胜县一被告人出庭受审
作者:陈善柳   发布时间:2019-07-19 09:55:15


庭审现场。

  7月17日,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龙脊镇小寨村失火一案。2018年9月30日,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小寨村发生火灾,多栋木房损毁,财产损失巨大,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9月30日,被告人潘保月因用火不慎导致自家木棚引发火灾,致使龙脊镇小寨村84户农户的木质结构房屋被烧毁,过火面积约2350平方米,财产损失995万余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潘保月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组织控辩双方对本案的定罪量刑证据进行举证、质证、认证,公诉人对本案定罪量刑、社会危害性及警示教育等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并充分发表了辩护意见。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向法庭作了最后陈述,被告人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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