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平度法院当庭宣判一起妨害公务案件
作者:于倩倩   发布时间:2019-08-21 14:31:32


宣判现场。

  近日,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在门村看守所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妨害公务案。该案由平度法院院长阎春光担任审判长,平度检察院检察长董宏耀出庭支持公诉。庭审全程通过庭审直播系统向全社会直播。

  今年5月10日,被告人王某酒后在本村村委办公室内与荆某发生争吵,并用手机砸碎窗户玻璃。后王某被人劝回家中,荆某报警。平度公安局店子派出所民警鞠某及辅警张某、于某接警后到达现场,欲将王某带回派出所了解情况,但王某拒不配合。在办案民警对王某采取措施时,王某转身抱住辅警张某双腿并将其顶倒在地,致张某L2腰椎压缩性骨折。后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二级。5月13日,王某主动到店子派出所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暴力方式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情况,以被告人王某犯妨害公务罪,当庭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4个月。被告人王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9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