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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三天重操旧业 五旬惯偷“七进宫”
作者:陈凯龄   发布时间:2019-10-09 10:47:22


  年过五旬的林某勇犯盗窃罪刑满释放三日后,又在福建顺昌县城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计1万余元,被顺昌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加上之前的刑罚,这是他第七次因盗窃罪锒铛入狱。

  顺昌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4月15日15时许,被告人林某勇趁无人之机,溜门窜入顺昌某店铺内,将被害人徐某平放在店铺的紫色手提包内的黑色钱包盗走,钱包内有一枚金戒指、一条金项链及现金490元。经认定,被盗的黄金首饰价值4566元。2019年4月16日19时许,在顺昌某手机专卖店内,被告人林某勇趁无人注意之机,将店铺展示桌上的一部华为手机盗走。经认定,被盗手机价格为5500元。2019年4月20日,被告人林某勇被民警抓获。所盗现金316元、金戒指、金项链及华为手机均已扣押并返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本案案情,遂以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林某勇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责令被告人林某勇继续退出赃款人民币174元,返还被害人徐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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