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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废纸收购市场 恭城恶势力强迫交易案宣判
作者:李立楠   发布时间:2019-12-18 13:41:31


庭审现场。

  12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团伙强迫交易案,依法判处被告人许某国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张某金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许某国所退出赃款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张某金所退出赃款人民币一千五百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法院院长唐孝贵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及部分群众代表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0月起,许某龙(已判刑)、唐某羽(已判刑)拉拢被告人许某国、张某金等人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以威胁、胁迫手段强迫本县废品收购站同行将废纸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控制在正常市场价格之下,并统一将废纸卖到唐某羽经营的废纸打包厂,从中获取非法差价利润。同时,对外来收购废纸的同行人员以口头威胁、拦截车辆、扔石头砸车等方式阻止本地废纸外销,严重扰乱了废纸收购自由市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国、张某金与许某龙、唐某羽等人组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共同故意实施多次强迫交易犯罪活动,严重侵犯公民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构成强迫交易罪,应当依法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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