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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菜园种“大烟”近800株 农妇获刑并罚金
作者:徐强   发布时间:2020-06-18 15:17:39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被告人杨某因非法种植罂粟790棵,触犯了《刑法》第351条的规定,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2018年10月,杨某在自家菜园里播撒了大量罂粟种子,种植罂粟打算日后食用。2019年3月,派出所民警发现该菜园内的大量罂粟苗,在周围群众见证下立即将其铲除,经现场清点共计790棵。经农牧局鉴定,确系罂粟植物。被告人杨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是罂粟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数量较大,其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被告人有自首等情节,遂对杨某作出如上判决。杨某也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表示以此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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