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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法院集中兑现21名农民工工资
作者:程凡   发布时间:2020-08-18 14:24:04


发放工资款。

  “感谢执行局的法官,真的太感谢了,拖欠几年的血汗钱终于拿到手了。”农民工代表张某握着法官的手感激地说。8月14日,21名农民工每人手里拿到不等的工资,陕西省柞水县人民法院两起拖欠21名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圆满执结。

  其中一起涉及13名农民工。事情要追溯到2016年4月份,张某等13人在被执行人王某工地干活,经过结算欠劳务工资4万余元,后张某等人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经柞水法院调解,被执行人承诺的支付期限已过,但一直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张某等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找到了被执行人王某,要求其立即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王某称由于其承包工程失败,暂时没有钱支付。执行法官耐心对其释法析理,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会对其产生的不利后果。经过执行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及法律的威慑下,被执行人王某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表示马上借钱清偿,第二天被执行人王某将案件款4万余元交到法院。

  另外一起涉及8名农民工。2017年9月,包工头陈某组织樊某等8名农民工到韩城市其承包的某管道工地做工,完工经结算共欠8人5.6万余元。该8名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经柞水县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很快进入执行程序,但陈某声称西安某公司拖欠其该工程的工程款13余万元一直未给,故其也无钱支付8名农民工。同时,陈某提出西安某公司已让其开具税票已一年半,但就是不付工程款。执行法官得知这一信息后,果断提出陈某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其到期债权。陈某将申请及相关证据很快提交给法院,执行法官审核后,依法向西安某公司发出到期债务履行通知书,西安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执行异议。法院在召开听证会时,西安某公司拒不提供陈某开具的税票,法官要求公司于听证会后3日内提交,逾期不提交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后西安某公司提出撤回执行异议,并称将在两周内将5.6万余元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西安某公司如期转款,8名农民工高兴的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

  近年来,柞水法院始终将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放在重中之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快涉民生案件的审执进度,通过各种措施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坚决让胜诉农民工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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