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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法检“两长”同庭审理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作者:唐柳丽   发布时间:2020-09-18 14:24:17


庭审现场。
被告人出庭受审。

  近日,广西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在桂林市第一看守所科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稂某甲、稂某乙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一案。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莫刚顺担任审判长,象山区检察院检察长余学龙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至2019年,被告人稂某甲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其兄被告人稂某乙,以“照顾被征土地村民集体利益”为由,长期纠集被告人宾某甲、李某某、伍某某、宾某乙、宾某丙等成员,在象山区某建设工地,多次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经管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行霸市,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社会影响恶劣,形成了以稂某甲、稂某乙为首要分子,主要成员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审判长莫刚顺主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程序,引导辩、检双方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本案争议的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庭审过程重点突出,程序规范,繁简得当,条理清楚。被告人家属及其他群众在象山区法院远程旁听了庭审过程。本案将择日宣判。

  2018年至今,象山法检“两长”三次同庭履职,参与公诉、审判重大刑事案件。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象山区法院院长和主管院领导始终站在专项斗争第一线,率先垂范,做好表率,担任审判长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强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此次案件的公开审理,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体现了人民法院坚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意志,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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