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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套路贷”涉恶案远程开庭审理 29人受审
作者:文/图 李雯 程洪   发布时间:2020-10-22 14:12:26


庭审现场。
远程连线庭审现场。

  10月20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等二十九人诈骗、敲诈勒索一案。区法院院长程同彬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区检察院检察长徐大鹏出庭支持公诉。因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该案运用远程看守所连线庭审方式进行并全程网络庭审直播。

  检察机关指控,2015年5月,被告人陈某、赵某、方某为从事“套路贷”类违法犯罪活动获利,共同出资注册成立宣城市邦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诚金融公司”),分别任公司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公司设财务部、业务部、行政部、信审评估部,先后吸纳被告人汪某、彭某、王某、许某、李某敏、邹某、胡某、陈某涛、刘某、赵某斌、荀某、秦某、李某、何某、韩某、舒某、孙某、储某、宫某、芮某、蔡某、沈某、张某、曹某等人加入该公司。该公司在未取得发放资质的情况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吸引被害人前来借款,实施“套路贷”类违法犯罪。其中陈某负责组织、指挥“套路贷”类违法犯罪活动;赵某翔负责十五万元以上放贷业务的审批;方某负责提供银行账户用于放贷并以其名义通过民事诉讼向被害人讨债,其他被告人在各部门各有分工。

  2015年至2019年间,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陈某为首要分子,赵某翔、方某、汪某、彭某、王某为骨干成员,许某、李某敏、邹某、胡某、陈某涛、刘某、赵某斌、荀某、秦某、李某、何某、韩某、舒某、孙某、储某、宫某、芮某、蔡某、沈某、张某、曹某等人积极参与的犯罪集团。各成员之间分工明确,配合严密,共同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犯罪活动。该犯罪集团先后向多人实施诈骗、敲诈勒索行为,使众多被害人的正常家庭生活秩序受到影响。该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集团。

  鉴于该起涉恶案件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为妥善审理此案,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抽调业务骨干专门办理,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因该案被告人人数众多,涉及多起犯罪事实,案情重大疑难复杂,预计庭审将持续三至四天时间,庭审结束后,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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