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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获刑10年 岳池县法院公开宣判24人诈骗案
作者:邹为民   发布时间:2021-04-02 12:12:18


宣判现场。

  2021年3月30日,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李某某等24人犯诈骗罪一案进行宣判。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其他23名被告人依法判处二年到六年不等有期徒刑等刑罚,并追回涉案款项47万余元,依法判决按比例退还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至2019年3月,被告人李某某在北京注册成立了北京银海康莱经济咨询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市场部总监,被告人刘某等任市场部经理,被告人谭某某等为市场部员工。被告人李某某、刘某等人管理、培训、指导员工,编造成功人士的虚假身份,直接参与或指导员工通过微信聊天结识并骗得被害人的信任后,诱使被害人在某服务系统投资平台上注册账号,让被害人将投入的资金直接转至银海康莱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公司的银行账户中,再通过第三方公司将资金转入银海康莱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或个人银行账户中。被告人李某某等人擅自支取部分投资款作为公司利润及个人非法占有,将部分投资款用于购买场外期权,后向被害人虚构投资款均已经亏损的事实。被告人张某某注册成立(北京)苏州盛合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伙同他人采取上述方式实施诈骗活动。通过上述方式,被告人李某某、张某某等人骗取被害人左某某等21人共计人民币300余万元,且尚有大量受害人未能查实,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等2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以虚假证券网络平台为载体,诱骗被害人在平台上注册账户,投入资金购买期权,通过扣缴手续费、人为制造期权下跌、伪造亏损数据等方式,骗取被害人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了诈骗罪。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态度及各自在组织中的地位、作用,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群众,近年来,诈骗犯罪披着微信交友、网络投资等外衣四处祸害群众。该案中,被告人首先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功能、直播间聊天等方式随机添加好友,在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后,再诱骗其到虚假投资平台投入资金。在此也提醒群众,切忌随意添加好友,一旦对方索要钱财或者抛出投资诱饵时,一定要提高警惕、擦亮双眼、保持清醒,勿让血汗钱被他人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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