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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巡回开庭把法律送到百姓家门口
作者:沙和曼   发布时间:2021-04-22 15:43:26


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与原被告方进行沟通。

  巡回审判是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接地气的一种审判方式,是人民群众认识诉讼、参与诉讼、感知诉讼的重要途径。近日,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干警来到木垒县博斯坦乡巡回开庭审理一起欠款纠纷案。

  据悉,热某某、居某某分别于2018年7月5日、2018年5月25日在杨某某处赊购摩托车,并约定2018年9月10日之前付清车款。后经多次索要无果,杨某某将热某某、居某某诉至法院。

  在巡回开庭时,干警沙合曼认真聆听完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陈述,从情理与法理出发,耐心细致地与原被告协调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于2021年8月1日之前一次性给付欠款,若逾期被告向原告杨某某承担自欠款之日起至实际还清欠款之日止6.5%的利息。双方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

  干警利用巡回开庭的机会,还向当地群众普及《民法典》、土地纠纷、牧业纠纷、婚姻家庭等法律法规,让群众在家门口就学到了贴近生活的法律知识。

  被告居某某说道:“通过今天的巡回开庭化解了与杨某某之间的矛盾纠纷,同时还学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家门口的法院’加合斯(哈萨克语:好)!”

  近年来,木垒县法院以减少诉累、止争息诉为目标,主动深入乡村、社区巡回办案解决纠纷,还将巡回审理与普法宣传、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立案送达等相结合,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下一步,木垒县法院将结合正在开展的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中“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推进巡回审判常态化,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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