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被执行人无财产 执行法官主动帮其“讨债”解难题
作者:尚静 姜昊   发布时间:2021-10-11 14:33:44


执行法官居中斡旋,帮助周某讨回货款。

    在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9月28日凌晨的一次执行行动中,被拘传到庭的被执行人周某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在得知其在外有未结清货款情况后,主动帮被执行人“讨债”,将讨回的货款偿还给申请人,一举两得,案结事了,赢得当事人一致赞誉。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周某共欠朱某货款13227元,双方在法院达成调解:周某于2020年7月31日前给付6500元,余款6727元于2020年8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双方还约定了违约条款:若周某逾期支付,以未付货款为基数,承担相应利息及违约金3000元。后周某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朱某遂向平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周某一直消极应对,在执行法官的多次督促、训诫下,陆陆续续交纳了一万元案款,剩余6000余元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规避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到周某住处及其经营的大棚中寻找,均未见其人。8月23日,执行法官冒雨出勤,终于在大棚内找到周某,自知躲无可躲的周某向执行法官保证,三日内先行交纳3000元,剩余部分尽快筹措交纳。因执行法官在前期办案走访调查中已确认,周某当时的经济状况确实不能立即全额支付,便同意了周某的还款计划,并向周某再三强调要按时履行义务,否则将对其采取司法强制措施。但三日期满后,周某仍未交纳案款。

  9月28日凌晨,天色不亮,执行法官将刚起床还未来得及出门的周某堵在家中,并依法对周某进行拘传。戴上手铐的周某在接受调查、讯问时,真切感受到法律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之严格,主动承认错误,并如实申报近期财产状况。周某称其种植的小西红柿已采摘,并已多次向平度某果蔬合作社供货,但货款一直未结算。得知被执行人尚有未收回的货款,执行法官“灵机一动”,马上驱车带领周某赶往该果蔬合作社,想帮助被执行人“讨回”这笔货款用于偿还案款。见到执行法官,合作社经营者承认周某确有尚未结算货款。执行法官居中斡旋,帮助周某讨回了货款。拿到结算款的周某当即交纳了剩余案款6000元,该案成功执结。

  在本案中,平度法院执行法官在周某现有资金不能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根据周某提出的财产线索紧抓不放,灵活机动处理,不仅帮被执行人要回了货款,也完成了申请人的执行诉求,既彰显了执行威力,亦体现了执行温度,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21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