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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云阳:一名基层法官的“单臂审判”
作者:饶国君   发布时间:2021-10-12 14:50:39


张海波法官强忍伤痛和不便继续工作。
张海波法官在工作中。

  10月11日,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法官张海波手臂扛着支架走进审判庭开庭审案。自9月13日以来,他以这样的方式先后完成各类案件审理30余件,给前来办事的群众和当事人留下“轻伤不下火线”的印象。

  今年45岁的张海波是云阳县法院的一名员额法官,第三人民法庭庭长。今年8月23日,他不慎摔倒造成左手手臂肱骨骨折。经手术治疗安装支架出院后,他一天也没有休息,随即返回法庭上班,继续带伤接待群众、办理案件。

  云阳县第三人民法庭驻地栖霞镇,法庭干警4人,辖5个镇乡,年均办理案件450多件,法庭只有“一审一助一书”的办案队伍。张海波既是法庭负责人,也是唯一具备审案资格的员额法官。如果他因伤休假,法庭案件审理便会陷入停顿,老百姓的“急难愁盼”没法解决,且院机关也存在案多人少、任务繁重的情况。深知职责与任务的张海波强忍伤痛和不便,扛着支架重返岗位,敲响法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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