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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一男子逃避债务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出庭受审
作者:伍春艳   发布时间:2021-10-25 15:02:47


被告人出庭受审。
庭审现场。

  广西河池市金城区一男子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心存侥幸欲逃避债务,最终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而面临刑罚。近日,河池市金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

  从2019年1月开始,被告人韦某因生意亏损严重、资金紧张拖欠王某装修费109000元和门面房东李某的租金11万余元,被王、李两人起诉至法院,后两原告胜诉。判决生效后,韦某未履行法律义务,王某、李某遂向法院请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韦某及妻子名下的一套商品房进行查封。

  2019年10月,韦某与王某、李某在法院的组织下达成和解协议,三方一致同意韦某自行出售其和妻子名下房屋,所得房款用于支付两人费用共计人民币27万元。但韦某出售房屋获款后,除于偿还购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其妻子名下信用卡贷款和其他欠款,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和履行和解协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韦某对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被告人韦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法官宣布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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