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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买低卖套现 安乡一“80后”女子获刑十年
作者:杨彬 刘洁   发布时间:2021-11-09 15:13:21


  近日,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以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019年11月至2020年9月期间,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虚构亲戚、朋友需要香烟为由,分别从刘某某、姜某某、王某某、刘某春手中赊购香烟,然后低价销售给廖某某、姚某某、曹某等人,套取现金后用于还债和自己消费。后刘某无力偿还,欠刘某某758543元、姜某某199190元、王某某118400元、刘某春28900元。此外,刘某在低价销售的过程中,虚构朋友有香烟要处理,采取先拿货款后部分给香烟的方式,骗取廖某某等七名被害人1523733元人民币。

  安乡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其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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