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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诉前保全 巩义法院快速执行助企业
作者:贾凤懿   发布时间:2021-11-17 14:14:30


  诉前保全指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近日,河南省巩义市某公司及时进行诉前保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巩义市人民法院仅用16天就成功将被执行企业账户的款项扣划,顺利将货款及利息执行到位。

  2019年7月,巩义市某碳素制品有限公司与贵州省某铁合金厂签订买卖合同一份,双方约定由巩义市某碳素制品公司为贵州省某铁合金厂供应电极糊,某铁合金厂预付了货款。2019年7月27日至2019年10月22日之间,碳素制品公司分10次向铁合金厂供货共计329.42吨,总价款136万余元。截至2020年1月20日,铁合金厂分6次向碳素制品公司付款共计90万元,剩余欠款一直拖欠未付,故巩义市某碳素制品有限公司依法起诉讨要货款。

  为防止被告转移财产,巩义市某碳素制品有限公司及时进行了诉前保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巩义市人民法院仅用16天就成功将被执行企业账户的款项扣划,顺利将52万余元货款及利息执行到位,为申请执行企业解决了资金周转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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