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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区检察院对两起不起诉、不批捕案件组织公开听证
作者:陆琭   发布时间:2021-12-03 14:16:34


听证会现场。覃丹薜 摄

  近日,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对潘某某危险驾驶案拟作不起诉、李某某盗窃案拟不批准逮捕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陆燕担任主持人,案件承办检察官、侦查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犯罪嫌疑人参加听证会。

  案件承办检察官分别介绍了两起案件的基本案情,出示了相关证据,并阐述了相关法律适用和拟不起诉、拟不批准逮捕的理由。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对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予以认可,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潘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对李某某作相对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时希望潘某某和李某某在今后的生活中学法知法守法。潘某某和李某某均表示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会在以后的生活中引以为戒,多学法律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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