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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淘金”梦碎 三男子偷越国境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2-05-31 15:18:30


庭审现场。

  时至今日,仍有人做着缅甸“淘金”梦,殊不知等待自己的是残酷的结局。近日,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偷越国境罪案,依法判处三被告人相应刑罚。

  为赚“快钱” 跋山涉水12小时偷渡出境

  2020年4月,被告人董某邀约被告人李某某、唐某到缅甸从事二手车销售业务,“高薪、来钱快”诱惑着他们,三人从重庆江北机场到达云南景迈机场,在境外人员的指引下进入云南省孟连县某农家乐。农家乐老板称,自己有办法带领他们偷渡到缅甸。经过几日休整准备,4月的一日晚上,一群人跋山涉水,通过步行、乘车、翻山等多种形式,经过整整12小时偷渡出境至缅甸小勐拉。

  到达缅甸后,美好生活没有如期而至。受疫情等大环境影响,二手车销售并不好做,在缅甸务工一段时间后,收入难以维持生活,被告人李某某通过缅甸当地人带路偷渡回国;被告人唐某于2020年11月从云南省西双版纳打洛口岸自首回国,被勐海县公安局处以罚款五千元。

  “淘金”不成  被“老乡”卖至诈骗公司

  被告人董某眼见二手车销售业务赚不到钱,但仍不甘心,联系了同在缅甸的“老乡”,“老乡”立马答应给他介绍另一份“赚钱”的工作。经过“老乡”的介绍,董某来到了某公司,到了公司才知道自己是被“老乡”卖进来的,做的业务是电信诈骗。董某不愿做,但却已是“进去容易出来难”,两名“安保”人员随时监控着他的行动,稍有反抗引来的只有拳打脚踢、电击,后董某家人花重金将他从该公司解救出来。2021年10月,董某通过云南省孟连边境口岸自首回国,被云南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处以罚款三千元。

  后三人都被岳池县公安局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董某、李某某、唐某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多人结伙偷越国境,侵犯了国家对国境的管理制度,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境罪,根据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董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被告人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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