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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手段盘点 防骗牢记“三不一要”原则
作者:郑琪   发布时间:2022-07-05 14:25:58


  随着电信网络的发展,电信诈骗呈现出手段多样、组织性强、涉案区域广泛等特点,骗子隔着电信网络使出“七十二般变化”,让人真假难辨,防不胜防。今天,我们就来盘点一下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过的各类型的电信诈骗案件,看看法官们是如何拨开面具让骗子们现出原形的。

  1.假冒代购诈骗

  2016年8月—10月期间,被告人李某某为满足个人开支,通过微信虚构为他人代购奶粉、保健品等,发送虚假快递单号,多次骗取6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30985元。

  2.以积分换现金诈骗

  2015年10月,被告人朱某某使用伪基站设备在南平市建阳区假冒银行客服电话,强行向手机用户发送诈骗短信,该短信以积分换现金为诱饵,诱使被害人点击短信内的钓鱼网站,以盗取被害人银行账户里的资金。先后有3名被害人点击钓鱼网站,被骗人民币12200元。

  3.购房退税诈骗

  2016年5月,被害人刘某某、饶某某、叶某某接到购房可以退税款的电话后,在ATM机上按照对方的提示操作,将银行账户内存款转到骗子指定账户,共被骗取44300元。

  4.谎称购买商品诈骗

  2016年11月22日9时许,被告人何某某伙同他人,由一人假扮建阳二中教师,电话联系被害人王某某到学校洽谈工棚项目,以骗取王某某信任。随后,该"教师"再次联系王某某,谎称学校要向南平市防疫站购买消毒水,让王某某帮忙先行购买10箱消毒水,之后再转卖给学校,事后会给予一定回扣,同时提供"防疫站李科长"的号码。王某某联系"李科长"购买10箱消毒水后,才发现被骗取18000元。

  5.招嫖诈骗

  2019年3月-4月期间,被告人邵某某利用网络虚拟定位与多名被害人通过招嫖一事添加为微信好友。邵某某向被害人谎称卖淫女已到达,要求先支付嫖资,待被害人微信转账后,邵某某以微信转账无法收钱为由,要求被害人扫描二维码发微信红包再次支付,共计骗取3300元。

  6.冒充领导诈骗

  2019年8月,某有限公司财务杨某收到一名昵称为“王某某”的人发来的QQ消息,称已收到“谢总”的合同款49.8万元,因合同内容有误,需退还“谢总”合同款,要求杨某使用公司账户转账人民币49.8万元至户名为谢某的银行账户。杨某误认为对方是公司董事长王某某本人,便使用公司账户转账至上述银行账户,被骗取人民币49.8万元。

  法官提醒:电信诈骗花样众多,骗子手段层出不穷且更迭迅速,但万变不离其宗的就是让人掏钱,其模式可以概括为:无法准确确认对方身份的人物+非接触式沟通(电话、短信、微信等)+汇款转账的要求(或提供验证码)=电信诈骗。因此,面对不明身份的陌生人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渠道要求你汇款或提供验证码时,一定要牢记“三不一要”原则,不轻信、不透露、不转帐,万一上当受骗要及时报警。暑假来临了,作为家长也要提醒未成年子女在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信网络设备时提高警惕,防止遭受电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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