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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停车遮挡视线,发生交通事故同样要担责
作者:穆童   发布时间:2022-07-05 15:36:45


  车辆违章停放会导致怎样的后果?如果你认为只是一张罚单,那就大错特错了。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这样的交通事故案件,面包车因违章停车造成一定视线遮挡,被确认负事故次要责任,也因此承担了相应赔偿责任。

  两车相撞,三车担责

  2021年4月某天晚上11时,被告寇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棉织路北侧车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棉织路某小区门口处(道路南侧车道内停放着小型面包车)时,与原告余先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沿人行横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此发生碰撞,致车辆受损,寇某、余先生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寇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未靠道路右侧通行(逆行)、超速行驶,负此事故主要责任;原告余先生驾驶电动自行车行车未确保安全,负此事故次要责任;小型面包车未在规定地点停放,违反了《道路安全法》,造成一定视线遮挡,负事故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余先生就赔偿问题多次与寇某及面包车主经某进行协商,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为此,余先生将寇某、经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寇某、经某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72081.50元,经某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法庭上,三方各执一词

  庭审中,寇某认为自己在事故中也受了伤,根据事故认定书,自己应承担本次事故50%的责任,原告余先生承担20%的责任,面包车主经某应承担30%的责任,由于涉案面包车未投保交强险,应当先由车辆所有人承担交强险份额内的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份额的部分按比例承担。

  面包车车主经某在庭审中对事故认定书提出了异议,要求不承担事故责任。其理由是,发生事故的车道与面包车停放的车道中间有栏杆拦截,其违章停车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寇某超速、逆向行驶才导致事故发生,因此寇某应当承担60%-70%的责任。

  被告保险公司则认为,因经某车辆在事故发生时未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因此保险公司不应该承担赔付责任。

  法院判决:车主承担次要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公民、法人由于过错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案争议焦点之一就在于被告经某是否该承担赔偿责任。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作出了事故认定书,认定经某负事故次要责任,虽然经某在庭审中对事故责任认定提出异议,但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因此,对其异议不予采信。同时根据各行为对形成交通事故的原因力及过错程度,法院对责任进行了细分——原告余先生承担20%责任,被告寇某承担60%责任,被告经某承担20%责任。因被告机动车车主经某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经某应当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承担责任,超出交强险部分由寇某、经某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经计算确认,原告余先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共计35569.81元,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12340.19元。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经某赔偿余先生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33854.15元(其中交强险限额内30340.19元);寇某赔偿余先生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共计10541.89元。

  法官说法:

  “生活中,有些车主会将车辆随意停放在小区门口或者马路边上,这些看似方便的行为可能带来不好的结果,一方面自己的车辆可能会被过往车辆磕碰、剐蹭,造成车辆受损,另一方面会妨碍通行、造成视线遮挡,引发交通事故,承担相应责任。所以,哪怕是临时停车,也要将车辆停在规范的车位内,切不可乱停!”同时,主审法官李慧娟提醒广大机动车车主,“一定要按规定购买交强险,交强险是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主要是对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因小失大,否则就会像经某一样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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