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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依托咪酯“电子烟弹” 新田一男子被判刑
作者:胡丹 胡苧方   发布时间:2024-02-29 13:47:55


  为重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平安稳定近日,近日,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贩卖含依托咪酯电子烟弹的涉毒案件。这是自2023年10月1日依托咪酯被正式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控以来,新田县人民法院审结的首例依托咪酯涉毒案。

  2023年10月5日,陈某某将自己吸食部分后的依托咪酯“电子烟弹”以400元一个的价格卖给他人。10月8日,被告人陈某某被新田县公安民警抓获。经鉴定,案涉烟弹中均检测出依托咪酯成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依托咪酯,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综合其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态度等,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官提醒

  依托咪酯俗称“烟粉”,非法吸食后会呈现头晕、站立不稳和类似醉酒的状态,大量吸食会出现脾气暴躁等影响人的情绪、思维、意志行为的精神障碍,甚至会引起死亡。

  2023年9月6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将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后非法贩卖、持有、吸食依托咪酯均是违法犯罪行为,须受到法律的严惩。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认清新型毒品,自觉做到拒毒、防毒,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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