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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讨薪·重生
作者:蒋明涛 张晶   发布时间:2024-05-09 13:56:15


工资款发放现场。

  一头是被拖欠工资的工人,一头是濒临破产被执行企业,怎么维护工人的权益?如何推动企业起死复生?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牵线搭桥辗转多地,终于,50多名工人齐聚法院,逐一领取被拖欠的工资共计50余万元,与此同时公司也恢复了生产。

  “两难”——公司面临破产?工资拿不到了?

  广安某混凝土公司成立于2011年,拥有国内著名企业 “三一重工”混凝土生产线两条,配套设备先进。后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公司陷入经营困境,无法支付工人工资,致使50多名民工的300余万元工资被拖欠。经劳动仲裁,工资依然没有兑现,50多名工人陆续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认真梳理案件情况,立即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查询该公司名下财产,却发现均无可供执行财产。

  在此过程中,工人多次到法院找到执行法官询问执行进度,并表示生活困难,希望早日拿回这笔辛苦钱。同时,被执行人公司的相关责任人却始终不愿出面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有推诿扯皮、躲避债务之嫌,也一直未能提供合适的处理方案。

  如何回应申请执行人的期盼?这是摆在执行法官面前的难题。

  为尽快解决问题,执行法官多次往返重庆、广安等地找到该公司的实名股东刘某某。经过一番训诫和释法明理,刘某某表示其愿意主动履行责任,但公司已负债3000多万,现目前无力支付工资。

  按照执行程序规定,该公司应该进入“执转破”程序。但目前公司早已资不抵债,如进入“执转破”程序,公司一旦宣告破产后,50余名工人工资则有无法收回的风险。

  看着焦急的工人和公司负债的审计报告,现在是处在了“两难”的境地,执行法官陷入了沉思……

  “双赢”——公司重焕生机 工资当场兑现

  只有企业“活了”“好了”,才能从根源上解决纠纷。于是执行法官便试图寻找更优的解决方案,多次通过电话问询、院内约谈、线下走访、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调查。从公司股东罗某处得知,有一案外人李某表示愿意接下该公司,但公司的实名股东刘某某对李某并不信任,不同意变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若是李某能够让公司继续运营,工人工资和公司便都能保住了。想到可能达到“双赢”的结果,执行法官十分兴奋,打起十二分精神,立即动身前往重庆找股东刘某某进行洽谈,立求说服其接受这一解决方案。

  但事情哪有这么简单,在长达8小时的艰难沟通、释法明理、分析利弊之后。李某终于和公司其余股东达成一致,并当即启动法定程序,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某。与此同时,执行法官也对李某提出要求,责令其支付工人工资并对后续权益兑现进行保障,李某表示愿意当场兑付工人工资的10%,剩余工资将在10个月内结清。

   兑现承诺的日子到了,李某如约带着50余万元现金早早来到法院等候,待登记核实完毕,将一一支付给工人。他表示,如果还想在该公司上班的工人可继续回来上班。

  至此,搁在执行法官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陷入“两难”的执行困境终于破解,并达到了“双赢”的效果。这一刻,对法院工作人员来说,所有的努力和付出都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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