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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鱼刺卡五年 对簿公堂补四千
作者:李晓梅   发布时间:2004-11-27 14:30:46


    近日,江苏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李全友诉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以下简称徐医附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徐医附院一次性给付李全友经济补偿4000元。宣判后,双方均服判,被告现已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

    1999年7月,李全友吃饭时不慎被一根长约4厘米的鱼刺卡进喉咙,3天后他出现发热发炎症状,前往徐医附院救治。该院医师在进行CT等辅助检查后,为其进行手术探查,手术中医师反复认真的检查,但始终未能发现鱼刺,于是进行消炎处理后办理了出院手续。五年来,李全友咽部经常红肿、发炎,他就自购消炎药进行治疗。半年前,李全友病情发展到高烧不退,被迫再次住院。这次医师采取的是X光检查,很明确的查明了鱼刺的具体部位,并成功取出了鱼刺。李全友认为自己5年前花了2700多元医疗费却未能取出鱼刺,5年里又花了很多钱自己治病,感到非常气愤,将徐医附院告上法庭。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该院在手术前履行了风险告知义务,将有可能取不出鱼刺的可能性告诉了原告,且手术中确实进行了仔细的探查,只因鱼刺隐藏的较为隐蔽而未能发现,也不具有过错。为了使李全友的损失能够得到弥补,法院依照公平原则对该案作出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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