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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4800余万 河南一银行营业部主任被判无期
作者:白源   发布时间:2003-07-14 08:42:54


    由河南漯河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该市建市以来最大的一起挪用公款案件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春法因犯挪用公款罪、出具金融票证罪、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其个人财产人民币六万元;被告人刘金安因犯挪用公款罪、行贿罪被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经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中国农业银行郾城县支行原营业部主任王春法自一九九六年三月至一九九八年四月,利用职业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四千八百二十一点八七五万元给他人和及其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王春法在明知他人并未在银行存款的情况下,违反国家金融票证的管理制度,为他人出具总计金额为两千一百零八万元的虚假存单,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另外,王春法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五万六千五百二十五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来源: 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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