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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无辜女硕士生 被告人被处死刑
作者:张红岩 王军忠   发布时间:2003-07-18 16:24:02


    无辜杀害女硕士研究生邹某的被告人单文生,经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近日在大连伏法。

    邹某原为东北师范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2002年7月15日,即将毕业的她携男友回到辽宁省瓦房店市家中度暑假。当天16时许,被告人单文生因邹某之姐与其解除恋爱关系而怀恨在心,遂购买尖刀一把,藏在袜筒里后来到邹家等候邹某。当晚21时许,到大连躲避单文生纠缠的邹某之姐往家中打电话,单文生便与其通话,提出欲与其恢复恋爱关系,遭到其拒绝后,遂起报复之心,从袜筒内掏出事先准备的尖刀朝正坐在床中间的邹某腹部捅刺一刀,致使年仅27岁的邹某死亡。

    2002年12月17日,大连市中级法院依法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单文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单文生不服,上诉至辽宁省高级法院。2003年5月27日,辽宁省高级法院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并同时下达了对单文生执行死刑的命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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