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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120万 重庆一房管局长被判刑
作者:贺付琴   发布时间:2003-07-23 14:06:14


    日前,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涪陵区房管局原局长王秀禄受贿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审判处被告人王秀禄有期徒刑十五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秀禄利用其在重庆市涪陵区房地产业管理局担任局长的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2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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