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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买单发生争执 刺死好友被判七年
发布时间:2003-07-31 09:24:41
李玉海与刘胜本来是好朋友,却因吃饭买单发生争执,李玉海操起杀猪刀将好朋友捅死,为自己换来7年牢狱之灾以及4万元的经济损失。7月23日,市金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去年12月1日上午,刘胜到城里办事,为杀猪顺便到市场买了把杀猪刀,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好朋友李玉海。下午5时,二人一同来到“顺和”饭店。酒过三巡后,李玉海接到家里人的电话,便起身要走,刘胜执意不肯,并称如果谁回家就由谁付饭钱。李玉海不同意付账,两人发生争执。 刘胜取出杀猪刀要捅死好友,被饭店服务员拉开。刘胜将杀猪刀收回包中,并将包放到饭店吧台上。觉得憋气的李玉海便冲到吧台,将杀猪刀取出并刺进了刘胜腹部。出事后李玉海向110报警投案自首。 刘胜经抢救无效于两日后死亡。法院认为:李玉海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赔偿刘胜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4万余元。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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