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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夫酒后纠缠 情妇一怒杀人
作者:陈立烽 刘红梅   发布时间:2003-08-01 11:24:34


    7月30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法院对一起情妇杀害情夫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江秀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江秀容与被害人江金洪非法姘居约5年,且经常争吵。2003年3月21日晚9时许,江金洪酒后回家纠缠江秀容,使其无法休息,江秀容就离家回娘家睡觉,江金洪尾随而来继续纠缠。当行至离其住宅35米处的一小桥时,江秀容便从桥头一柴堆里拿了一根木棒,朝江金洪的头部猛击二下,江金洪随即倒在地下。江秀容扔掉木棍倒回家中,约1小时后,又返回现场察看,误以为江金洪已死亡,为掩盖罪行,便返回自家存放谷物的房间取来绳子,套住江金洪的下颌部,然后将其拖至村口水尾坝头下约15米处小溪边草丛中掩藏,致使江金洪死亡。经法医尸检鉴定:认定死者江金洪是由于颈部受到外力作用而致窒息死亡。属他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江秀容因厌烦被害人酒后失态,纠缠不清,竟生恶念,将被害人杀害,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被害人有一定的过错,在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据此,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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