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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老人医疗费生纠纷 兄弟相残演惨剧
作者:孙莉环 郭良豪 发布时间:2003-08-06 10:14:50
近日,被告人梁增春因犯故意杀人罪而被新乡中院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0000元,此案已执行完毕。
2002年8月22日,被告人梁增春因父亲的医疗费问题而与二哥梁某某一家产生矛盾,争执中竟持匕首向二哥一家刺去,导致了二哥的长子、妻子相继被刺死,二哥梁某某及其次子被刺伤的严重后果。 新乡中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梁增春因家庭琐事而持刀杀人,致二人死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遂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做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不服一审宣判结果,提出上诉,被省高院依法驳回。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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