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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师强行奸淫他人保姆被判刑
作者:蔡光韬 蔡章薛   发布时间:2003-08-07 13:29:44


    林先部是一名优秀小学教师,曾多次受到有关部门表彰。可惜因他一时之欲,断送了前程。近日,他被福建省尤溪县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张某系林先部同事的保姆,与林先部住同层宿舍,平时二人话语投机,林先部便以为张某对他有“意思”。2002年10月18日21时许,林先部乘张某房门未关之机,窜入张的的房间,提出性要求,但遭反对。林先部趁张某不备,强行把张某压倒在地板上,不顾张的挣扎和反抗,强行脱去张的长短裤子,欲行奸淫。因张的极力反抗,林先部强行奸淫未能得逞。2002年11月13日,张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月15日,林先部向公安机关投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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