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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杀害父母者一审被判死刑
作者:陈淦 钟法   发布时间:2003-08-15 14:22:13


    年仅26岁的杭州人石恒,大学肄业文化。因对父母不满,于今年2月1日清晨,在杭州市西湖区其母亲承租的住房内,用哑铃先后击打父、母头部数下,致其父母分别因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为毁尸灭迹,石恒于同日和次日分别购买了塑料袋、胶带纸、手套、旅行包等物,用菜刀先后将父母尸体肢解,将尸体装入塑料袋放入旅行包中准备抛尸,后又租赁了杭州市拱墅区的一套住房。

    同月上旬,石恒雇佣农民工普超、范松山运送尸块。普超、范松山帮助石恒将尸块运送至拱墅区承租房内藏匿,并应石恒的要求油漆承租房地面,用木板钉死窗户。普超在明知石恒是犯罪的人的情况下,与范松山一起又将尸块连同砖块装入蛇皮袋运至郊区抛入池塘内,并且在石恒指使下,明知其先前运送、抛弃的是人体尸块的情况下,还与范松山帮助石恒在市郊一垃圾场焚毁了被害人的衣服、棉被等罪证。之后石恒分给了普超2000元。

    同月8日晚,范松山到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报案,公安机关在范松山的指引下发现部分人体尸块,并在范松山的协助下于次日抓获了石恒、普超。经鉴定,石恒无精神病,涉案时具有完全责任能力。

    昨天,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石恒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包庇罪判处普超有期徒刑三年。



来源: 中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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