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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7万终审被判五年
作者:谢红雯   发布时间:2003-08-22 14:18:19


    日前,因多次收受他人贿赂,被告翟秀英被山西高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翟秀英在担任山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期间,先后四次收受了鲲鹏公司副总经理刘虎林送的人民币7万元。两审法院认为,翟秀英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已构成受贿罪。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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