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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集中宣判一批抢劫犯罪分子
发布时间:2003-08-27 14:56:59


    为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从重从快打击抢劫犯罪分子,8月21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纪文波等18名抢劫犯罪分子进行了一审集中宣判,纪文波、纪文海等10名被告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中2人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段辉、黄东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四民等被判处15年以下有期徒刑。

  长期疯狂跨省作案的黑龙江省鸡西市人纪文波、纪文海,2002年初窜至西安市后结识闫军,三人以驾驶高档轿车的人为目标预谋抢劫。为此,纪文波、纪文海乘西安南郊射击场打靶之机,窃取子弹20余发,并准备了炸药、雷管等物。5月15日、25日,纪文波、闫军在长安区窃得一面包车,在宝鸡市窃得吉普车一辆,改换车牌。27日晚,三被告驾车携带枪支等作案工具在西安市南大街民生酒店伺机作案。当被害人韩某驾车来到该酒店门前拿包下车时,纪文海持枪对其威逼,并开枪击中韩某腿部,抢得韩某皮包内人民币5万元。2002年11月初,被告人纪文波、纪文海预谋抢劫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11月24日,两人在和平门东盗得桑塔纳车一部。25日17时许,被告人纪文波、纪文海、闫军携带猎枪、自制爆破装置等作案工具驾车窜至安利公司附近,纪文波、纪文海进入该营业大厅,安装并引爆爆炸装置,后二人从爆破口冲入收银室,开枪击倒上前阻拦的安利公司员工乔某,抢得现金201090.80元。纪文波、纪文海共参与抢劫作案11次,致三人重伤,抢劫财物价值50余万元;参与盗窃作案7次,价值13万元。

  2003年2月19日,被告人张赞辉、薛江贞经预谋,携带匕首、胶带纸等作案工具窜至西安市某小区伺机作案。晚上7时,被害人赵某下班回家,二人借故进入赵家,抢走6000余元现金及其他物品。逃离现场时,二人用匕首猛刺被害人胸部、颈部,导致被害人死亡。

  法院认为,纪文波、纪文海、张赞辉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抢劫枪支,窃取非军用子弹,非法买卖枪支,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其行为均已分别构成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抢劫枪支罪、盗窃罪、盗窃弹药罪、非法买卖枪支罪、窝藏罪,应依法严惩。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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