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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结婚狂敛财 犯诈骗判刑又罚金
作者:陈立烽 刘红梅 发布时间:2003-08-28 14:02:07
近日,以结婚为名四处行骗诈财的两被告人被判刑并处罚金。
2001年4月间,曹林木、曹士广与魏红玉等人充当介绍人,陈九金冒充出嫁女,以结婚为名,将陈九金介绍给永定县培丰镇岭头村村民张某,骗取张某的红包、见面礼、介绍费、手续费、抚养费、购衣款等共计人民币14580元。曹士广分得赃款400元。2001年6月至7月间,曹林木冒充李秀荣的养父,李秀荣冒充出嫁女,陈九金、魏红玉等人充当介绍人,以结婚为名,将李秀荣介绍给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白交祠村村民杨某,骗取杨某的红包、见面礼、介绍费、聘金等共计人民币31922元。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林木、曹士广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对被告人曹林木、曹士广犯诈骗罪一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判处被告人曹林木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4500元,被告人曹士广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元的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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