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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扮女友相亲 诈骗钱财判刑
作者:张博   发布时间:2003-08-29 12:30:24


    8月29日上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嫌以介绍女友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作出了判决,依法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朱全胜、卢二香、张艳萍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经查,朱全胜与张艳萍是河北老乡,张艳萍早已结婚生子,丈夫在外地打工。一天,朱全胜接到一个电话,有人请他转告卢二香,山里有户人家想让她给介绍一个对象。朱、卢两人决定让张艳萍扮做被介绍的对象,诈取对方的钱财。张艳萍得知此事后欣然同意。三人遂窜至北京市房山区某村,谎称给该村农民申某介绍对象张艳萍,共骗取了钱物共计7300余元。轻而易举的成功使三名骗子更加胆大,4月4日,他们又以介绍对象张晓霞(在逃)为名来到此村另一户农民段某家,用同样手段,骗取钱物共计人民币18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朱全胜、卢二香、张艳萍虚构了将被告人张艳萍、张晓霞(在逃)分别介绍给他人作女友的事实,骗取被害人及其家人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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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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